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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调整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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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,拟赴华复工复产(包括经贸、教育、科技、体育、文化等领域)的在德人员申请商务签证(M)或访问签证(F)时无需再提供中国相关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(PU)。


中国驻德国大使馆

2022年7月27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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